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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玩国际游戏:抚州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2 20:24:56 来源:乐玩国际游戏 点击率: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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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迅速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抓整改。巡察反馈会后,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有关指示精神,深刻反思问题的根源和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员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全面深入整改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抓整改。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参加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牵头负责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整改工作直接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全员共同参与的整改责任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问效,标本兼治抓整改。强化与市委巡察办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明确的目的性的举措,保证整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建立“三天一汇总,一周一调度、每月一小结”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督查,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挂图作战、对账销号,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经得起检验。

  1.国土空间布局规划重视不足。局党组对习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论述深学细悟不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前瞻性、系统性科学谋划不深,以科学规划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空间支撑和基础保障存在短板。

  (1)思考谋划空间布局前瞻性不够。市自然资源局党组2019年启动《抚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设计(2021-2035)》编制,2023年9月上报省厅,编制时间跨度较长,当时的规划定位与现在的发展需求部分不相适应,针对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高教园区的发展需求,规划编制难以保障。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优化调整。2025年3月底,我局牵头编制了《抚州市中心城区空间布局优化调整方案》,聚焦产业、交通、文化、科创等领域,系统谋划空间优化战略,为国土空间布局提供规划指引。该方案已通过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二是强化部门协同。主动衔接“十五五”规划需求,积极地推进市中心城区站前新区、教育园区、高新区东南片区(含滨河新区)、东华理工大学周边区域等片区详细规划编制。统筹优化市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2)规划布局不够科学。在《抚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设计(2021-2035)》编制时期,重点打造抚河“一河两岸”推进抚河东岸建设,但未最大限度地考虑东岸建设耕地较多,村庄密集、拆迁量大、跨河发展成本高等问题,河东新区建设至今未启动。

  整改情况:开展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2025年9月底,我局编制了《临川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技术报告》,该报告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专家评审,已完成数据库规范性质检。通过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为比亚迪汽车产业项目、临川贡酒厂、东临新区先进的技术融合创新示范基地等省重点项目落地提供了强有力的空间要素保障。

  (3)遏制“非农化”、“非粮化”现象不力。局党组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有差距,推进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到位,导致“非农化”问题时有发生。与农业农村、林业等有关部门协同联动整改整治耕地“非粮化”不到位。下沉调研发现,临川区四个乡(镇)存在占用耕地种植草莓、西瓜及非农建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签订2025年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开展2025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切实压实县级党委、政府的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二是强化科学技术赋能。构建全市自然资源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全要素、全过程的闭环监管。三是按照2025年度变更调查政策规定,《江西省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拟继续按耕地调查种植作物清单》已明确,草莓属于浅根系水果类型,种植作物未对耕作层造成破坏,故抚北镇抚河大桥西北侧种植草莓不属于非粮化耕地流出问题。上顿渡镇等3个乡(镇)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于西瓜大棚已改为栽种水稻。

  (4)纠治违法用地不力、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管控机制不到位,对存量违法用地整改决心不足,质效不高,仍未清仓见底。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监管。2025年8月19日,召开了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检查、变更调查、耕地保护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视频会,督促各县(区)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通过遥感监测影像、智能视频监控、不定期巡访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二是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各县(区)落实《建设用地动土报备制》和《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对发现的非农建设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建立违法用地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三是抓好存量违法用地整改。截至2026年3月底,2018年至2023年全市违法占用耕地3372.43亩,已整改到位3173.27亩。2024年全市违法占用耕地22.68亩,其中临川区7.58亩,已整改到位8.93亩(其中临川区1.31亩)。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持续推进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处置的通知》要求,对因政策调整、技术限制、客观因素引发或历史原因、群众权益等情况,在短时间内没办法完成整改的图斑纳入“清库”范围,建立清单,找准整改堵点,逐宗确定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员,依法稳妥推进。

  (5)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对耕地占补平衡认识不到位,工作中存在“重入库、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的行为,对补充耕地项目质量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工作机制。2025年7月14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补充耕地项目全过程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加强完善我市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细则等制度规定,严把耕地入库关;二是加大查处力度。督促相关县(区)局将工程质量上的问题线索移送至纪检监察部门。2026年2月28日,东乡区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撤职处分。

  (6)后续管护不力。局党组督促推进不力,后续管护资金未有效落实,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的补充耕地项目,在后续的管护环节过程中存在被用于非农建设的情况,未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实地走访发现,地走访发现临川区2个乡(镇)存在占用耕地用于建设公益性墓地、扩宽道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对全市补充耕项目地进行了全面排查,截止目前,已排查出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104个,涉及资金约241.71万元;通过强力督办,已推动相关县(区)完成资金拨付241.71万元,整改率100%。同时针对管护资金滞留在乡镇一级问题,已督促相关县(区)追回资金6.581万元。二是抓好问题整改。临川区已将某镇土地开发项目中公墓建设占用的新增耕地指标全部核减。占用耕地扩建道路问题已通过土地报批、调出为一般耕地方式整改到位。三是严肃追究责任。因该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临川区纪委已给予两名相关乡(镇)干部政务警告处分,临川分局已给予相关自然资源所所长政务警告处分。

  3.矿产资源修复和管理有欠缺。局党组政治责任压得不实,未充分认识矿产资源修复和管理对于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注重资源开发而忽略修复工作。矿产资源修复和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局党组发挥牵头作用不够,推动部门协作不到位,与生态环境、财政、住建等部门协作不够顺畅,影响了整体工作效率与质量。

  (7)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缓慢。2022年3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十四五”期间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重点任务,全市共163座。需在2025年底前完成修复并通过验收,完成销号。2024年6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指出,抚州市修复进展迟缓,仅修复完成38座。截至目前,修复完成154座,仍有9座未完成,验收通过仅41座,121座待验收。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修复进度。截至2025年12月,剩余9座未完成的修复矿山已全部完工。“十四五”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任务163座已完成项目验收,全部完成修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已在市政府网站公示销号。二是上报审核销号。及时与省厅沟通对接,上报销号的矿山通过了省级审核确认,整体修复进度全省排名第3。三是加强督促指导。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加强对县(区)的督促指导,实地检查废弃矿山修复成效。四是搞好协同配合。与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组织召开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协同市财政局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8)矿山修复质量不高。截至2025年4月,仍有较大面积矿山复绿面积未达到省厅复绿验收标准。崇仁县航埠某砖厂、南城县脊江某采石场,植被存活率不高,未完成复绿工程,矿山生态修复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5年6月30日,崇仁县航埠横路源砖厂、南城县脊江大坵坪采石场按设计的基本要求完成施工,对植被进行补种,已完成修复,通过省级审核确认。二是截至2025年12月,未达到省厅复绿验收标准的2786.7亩矿山面积已全部整改完成且达到标准,通过省级审核确认并在系统销号。三是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实地检查废弃矿山修复成效,及时反馈问题并落实整改。四是督促市城建集团建立完善后期管护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对修复效果不佳的区域及时整改到位。

  (9)2022年2月28日向崇仁县某石材有限公司核发采矿许可证,早于局党组会议研究时间。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审批流程。2026年1月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许可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矿产资源开采许可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了审批流程;二是组织并且开展培训。组织全市矿政管理人员参加了自然资源部举办的《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矿业权管理业务视频培训班和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暨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应用培训会,逐步提升了全市矿政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

  4.土地规划管理有差距。从制度执行、动态监管、工作程序等环节来看,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在土地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

  (10)土地征收出让程序不规范。依法征地意识不强,征地工作机制不健全,出现土地征收未及时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土地未净地出让等违反土地征收出让程序的问题。2024年以来部分县(区)未按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县(区)局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土地管理法》及《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政策法律和法规,提升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责令相关县(区)局做出书面检查,并对相关经办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10月14日,召开了《关于逐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从四方面对征地工作进行系统规范。四是2026年1月,联合市人社局等市直部门对2025年度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征收项目进行了联合检查,督促各县(区)局加强土地报批材料的审核,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11)市自然资源局在收储梦湖玖里二期项目地块时,在还有2户未拆迁的情况下,就对该宗地块挂牌出让。

  整改情况:经核实,梦湖玖里二期项目地块在高新区管委会辖区内,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出让。一是我局积极对接高新区管委会,推动问题妥善解决。2025年5月16日区征收办将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省高院裁定的2栋房屋的补偿款及利息已转账至南城县人民法院。二是严格做到“净地”出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净地”出让的通知》,对土地出让标准、流程和各环节审查作出进一步明确。自2025年3月起,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最新有关净地出让要求,每宗土地上市前都上传由征收、拆迁等实施(负责)职能部门出示的补偿到位证明。

  (12)土地收储管护不力。市土地储备中心履职不到位,未严格落实收储土地的日常巡查、维护管理等工作要求,影响了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利用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如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某公司11.53亩土地及房屋后,“以租代管”出租给3家公司使用,3家公司拒不退出,至今仍占用该土地和房屋。

  整改情况:一是提交申请强制执行。2025年4月2日向临川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同年8月,法院经全面核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江西红兴电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抚州市临川才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遂作出(2025)赣1002执2078号、2079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明确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可申请恢复。持续督促并配合临川区人民法院,加大对三家违法占用储备土地公司的强制执行力度,推动其全面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二是建立长效管理办法。2025年12月18日,我局牵头起草了《抚州市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管理办法》,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联合属地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研究,按程序两次征求12家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示,经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及多轮修改,于2025年12月18日报市政府审议批准实施。

  (13)落实土地安全利用要求不到位。局党组对“两公一住”的安全利用风险问题重视不够,对县(区)督促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认线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各县(区)局主要负责参加了会议。会议将“两公一住”的安全利用风险问题作为“三重一大”问题研究,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格外的重视“两公一住”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二是强化了督导检查。2025年6月5日已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给相应县(区)议事机构下发提示函;并与市生态环境局组成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于5月、9月分别赴南丰、崇仁、东乡实地督导“两公一住”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商处理,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将“两公一住”工作列入年度绩效重点考核内容,通过“以考促干、以考促优”的长效机制,倒逼县(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责任落实。

  14)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不高。局党组在进一步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方面有效举措不多。截至2024年底,全市仍有批而未用土地面积6.24万亩,批而未用率19.78%,消化周期3.3年。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底数,分析原因。已完成我市2025年度批而未用土地清数建库年度更新工作,摸清各地批而未用土地底数及形成原因,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二是制定措施,明确任务。2025年9月30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2025年度存量土地消化处置的通知》,差异化明确了2025年全市各地批而未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任务。三是强化调度,抓好整改。对进度滞后地区,通过召开专题推进会、下发通报、现场督办等方式靶向发力,破解处置堵点难点。省厅下达我市2025年度消化批而未用土地净下降面积不低于6375.49亩,截止2025年12月底,我市消化批而未用土地面积17370.17亩,扣除2025年度新增报批土地,净下降面积6386.23亩,已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消化周期降至3.1年,已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年度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任务。

  5.审批监管不够有力。项目审批把关不严,定期巡察和动态监测不到位,执法监督管理不严,对违规建设行为未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制止。

  15)日常执法监管不到位。临川区罗湖镇等7个乡镇自然资源所未严格履行动态巡查,对违法用地监管不力,违法用地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巡查力度。督促各县(区)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强化动态巡查力度,落实《建设用地动土报备制》《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充分的利用遥感监测、自然资源智能视频监控平台等技术方法及时有效地发现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对新增违法建设占用耕地问题严肃查处。二是完善制度措施。2025年3月10日,印发了《关于对罗湖、秋溪等7个自然资源所未严格履行动态巡查职责的处理情况通报》,要求各乡镇基层自然资源所严格落实《关于对建设项目施工动土前先行开展报备审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严密监控和打击巡查发现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三是严肃追责问责。责成临川分局加强了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发现违法用地及时严查快处。临川分局在辖区内乡镇开展常态化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对罗湖、秋溪等7个自然资源所未严格履行动态巡查职责予以处罚。截至目前,全市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73宗,收缴罚款6779.83万元,党纪政纪处理30人。

  16)土地审批把关不严。高新区崇岗镇某建材有限公司以虚假村集体经济公司名义办理了村镇建设用地农转用手续,有关部门审核把关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征收报批工作人员针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学习,对程序完整性、材料真实性等进行严格把关,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二是局征地科工作人员参加了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存在的主体问题探析》培训,提高了自身业务能力。三是经崇岗镇人民政府核查,抚州冬明建材有限公司从2022 年 10 月至今,长期处在停产状态,长岗村委会未从中获取收益。高新分局主要负责已对相关经办工作人员进行第一种形态处理,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17)问题排查不深入。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专项整治领域排查发现的问题以后期管护类问题为主,排查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等重要环节有关问题仅137个,占总问题数 23.94%。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全覆盖排查+提级核查+纪检联动”。对全市338个项目(2.51万亩)开展拉网式“回头看”;联合财政、审计及纪检部门组建工作组,开展提级督导,精准揭示了社会资本充当“指标掮客”、招投标不规范等深层次、系统性风险。二是截至目前,共排查察觉缺陷1004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线条,有效破解了自查不深入的困局。

  18)部分县(区)工作进展不平衡。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上热下冷”、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各地问题排查和线索移送数量差距较大,金溪、南城等县(区)线索移送数量偏少。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高位推动+重点督导”机制。局党组6次专题调度,通过下发工作提示、通报批评等方式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另辟蹊径深挖问题线索。针对线索移送滞后的县(区)加大指导力度,深挖问题背后的责任及“风腐”线索,倒逼“一把手”靠前指挥。截至目前,全市共移送线条,前期滞后的南城、金溪等县均已实现线条),整治工作不平衡局面得到一定效果改善。

  19)重点问题攻坚克难不够。针对不动产“登记难”难点堵点问题,打破地域、行业、部门壁垒方面有效举措不多,因建设主体灭失,房屋被司法查封,开发企业不配合或擅自改变开发项目土地用途等原因,目前全市共有8个项目 505 套房屋未化解。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调度督导。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调度会。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召开调度会、推进会、座谈会,下发了《工作提示》,分管领导带队实地调研督导等方式,压实整改工作责任。二是持续化解问题。针对未化解项目,细化问题、细化原因、细化举措,实施领导包案制,推行“科学统筹、分类施策、靶向攻坚”策略,联合有关部门“一单元一策略”“一户一方案”,倒排工期、合力攻坚。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市涉及国有土地上已出售交付的城镇住宅项目140个、房屋23106套,已全部化解,化解率100%。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聚焦项目建设跨部门监管协同不足和商住项目预售环节潜在登记风险,在黎川县创新推出“全流程监管”和“风险预警会商”双机制。同时,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改革,整合网签备案、契税缴纳、登记等环节,实现群众收房当天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黎川县、东乡区推动化解登记难问题做法,先后入选《江西省化解国有土地上城镇住宅“登记难”问题典型案例》第一期、第二期;黎川县“四抓四重着力破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刊发在《抚府参研》第13期,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20)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巡察组几次列席局党组会议发现,班子成员领学“第一议题”,未结合工作实际谈体会、谈打算,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有差距。对分管领域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有关自然资源领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并自觉用于推动工作、指导实践、提质增效的具体行动中。二是注重学以致用。按照“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有关要求,班子成员根据学习内容和学习成果,结合自己工作实际谈心得体会,把所学知识转化为推动工作、处理问题的能力。上半年班子成员开展交流发言12次。三是开展警示教育。2025年6月25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了《镜鉴》、王某案、曾某案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达到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的效果。

  (21)以案促改促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警示教育形式单一,以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为主,未能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实际开展有明确的目的性的警示教育。2021 年至2024年有多名干部因酒驾受到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做好以案促改。针对关键岗位人员,组织全市系统中层以上干部130余人,在金溪县人民法院现场旁听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同步召开全市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过“零距离”接触反面典型、“沉浸式”感受纪法威严,切实用好身边“活教材”,让党员干部深刻警醒、引以为戒,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坚持开门搞教育。组织局属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赴市委党校全面从严治党教育馆开展了实地警示教育活动,并在6月以来的主题党日活动中数次播放警示教育片,增强了干部职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风险意识,自觉规范八小时之外的言行。三是讲好专题党课。召开了全市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2起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局主要领导以《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一体推进学查改,推动全市自然资源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题讲授专题党课。四是签定承诺书。2025年8月中旬组织全局干职工签订了《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引导全体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一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

  (22)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到位。市自然资源局报账审核把关不严格,发放专家评审费、授课费未附专家、教授的资质证明等原始凭证;对退休干部的活动经费管理不规范,2023年和2024 年连续两年均将大额资金直接打入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报账审核。对专家评审费、授课费的支出审核,须附有专家、教授资质证明材料作为凭证才予以报销。二是加强资金清理。老干部支部清算了历年来结余在个人账户的活动经费共计61109元,于2025年4月结余资金转入我局其他资金账户,2025年6月,我局按照市财政有关要求将该笔资金缴入国库。三是强化经费管理。财务科加强了对老干部活动费用支出的报销审核,严格按有关要求管理退休老干部活动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已采购尚未使用的茶叶予以退换,替换为符合采购标准的茶叶。二是收集整理办公用品、耗材等常用品类的现有采购标准,结合实际使用需求和市场行情,梳理出具体的标准、规格型号及参考采购价格范围。三是严格执行“先审批、后采购”原则,制定了《物品采购申请表》,采购物品前均已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相关负责人按审批流程对申请进行逐级审核。

  2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无文件依据情况下,自2023 年起提高了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党风政风室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政策答疑(十四)》,依法依规保障退休人员集体福利,严格落实退休人员福利发放标准。二是修订了《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审核老干部活动方案和经费开支计划,规范退休人员经费使用管理。清算了历年来结余在个人账户的活动经费共计61109元,于2025年4月结余资金转入我局其他资金账户,2025年6月,我局按照市财政有关要求将该笔资金缴入国库。

  25)年龄结构老化。市自然资源局班子成员平均岁数52.8岁,县(区)“一把手”平均岁数48.6岁。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了省厅党组关于年轻干部选拔培养规划有关要求,推荐了1名“85后”干部提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市自然资源局班子成员平均岁数由52.8岁下降到50.2岁。二是选优配强县自然资源局“一把手”,县(区)自然资源局“一把手”平均岁数由48.6岁下降到47.3岁,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断优化。

  26)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科级干部共187名,80后正科级干部 12名,90后副科级以上干部仅8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年轻干部储备。巡察以来,通过考试招录、遴选、接收选调生等方式,全市系统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人,干事创业力量不断积蓄。二是推动了干部交流常态化。巡察以来,开展干部交流11人次,其中:本系统内交流5人次,系统内与系统外交流6人次。三是加大了年轻干部选拔力度。巡察以来,提拔使用“90”后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6名,年轻干部比例不断提高。

  27)职数未配备到位。机构改革以来,市自然资源局新增设的执法监督科至今未配备人员,6名事业干部兼任科室负责人,还有4个科室负责人空缺,由副职主持工作。目前市局空缺科级干部17名,县(区)局空缺班子成员11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科室职能调整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为执法监督科配备了科室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2名。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加快推进干部选配。巡察以来,市自然资源局机关提拔使用了科长3名、副科长1名,选配县(区)自然资源局班子成员11名,科级领导干部6名。

  28)工作态度不认真。市自然资源局在审核项目报件材料时,存在较多超规定时间审核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8月7日,线上组织征收报批工作人员针对《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报省审查的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和审查报告文本格式的通知》进行了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对征地科人员实行了定岗定责,采用“片长制”,并设立AB岗,提升审批效率。我市征地报批平均审查时间由15.87天缩减至11天。三是探索建立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机制,8月22日,组织部分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和林业部门召开了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座谈会,听取各地意见,并与市林业局、省厅沟通对接,持续优化审批程序。

  29)工作作风漂浮。某局违法占地案件卷宗材料中多次出现未填写时间、描述不完整,当事人信息填写错误,会审记录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县(区)严格按照《抚州市自然资源系统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二是督促各县(区)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规程》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三是我局于5月7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对2024年立案查处的案卷开展质量评查,2025年9月18日,并就评查发现的问题印发了《抚州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成情况的通报》。四是市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含临川分局执法人员)参加了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2025年全省自然资源执法监督线上视频培训会,以及市司法局10月18日-19日举办的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技能提升培训班。同时开展自查自纠,某分局邀请临川区司法局监督科、法律顾问对已办结的案卷进行抽查,察觉缺陷7个,已整改7个。

  30)上轮巡察反馈“工作作风不严谨”,局党组以钉钉子精神抓作风建设的坚韧执着不强,工作所承受的压力传导不够,任旧存在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如市自然资源局在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材料时,用地审查报告描述情况与上传材料不一致,影响了市自然资源局报件补正率。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完善了考勤、考核和问责机制。同时以在全市系统开展“正风提效”专项活动为契机,狠抓干部职员的作风建设,培养爱岗敬业、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加强对日常的监督检查,察觉缺陷及时纠正。二是多次赴省厅征地处、信息中心及时学习沟通,掌握最新材料及系统审查要求,降低报件补正率。三是分管领导带队赴鹰潭市局就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建设用地审批权工作等方面做了考察学习;主持召开承接建设用地审批权工作专班会议,规范联审流程及各科室联审意见。四是组织全市用地报批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授权和委托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权培训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31)上轮巡察反馈“招聘人员不规范问题”,某分局在聘用人员严重超员的情况下,未按招聘程序直接聘用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抚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编外人员聘用程序;二是锁定现有编外聘用人员底数,督促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分别于2024年4月、7月依法依规清退编外聘用人员2人。

  巡察整改工作对全方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上的水准、强化机关党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深化作风建设以及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发挥了显著作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成果仍需持续夯实,一些深层次问题尚待根本解决,必须牢固树立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理念,在“常”“长”二字上持续用力、综合施策。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始终把牢政治方向,聚焦明显问题,坚持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建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营造全系统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从始至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具体检验,慢慢地加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严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水平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持续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及各部门直接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对尚未完全到位的问题,紧盯时间节点,加强督办,聚力攻坚,确保整改彻底、取得实效。同步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对现有制度机制及时评估完善,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以监督促长效,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经得起检验。

  (三)持续推动成果转化。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与履行自然资源核心职能、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大局紧密结合,以改促建、以改促治、以改促强。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融入日常管理,切实把整改成效体现到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治理能力、锻造过硬队伍、推动事业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努力实现干部作风持续向好、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凝聚起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团结奋进、实干争先的磅礴力量。

  (32)今后南丰县扩大甲鱼产业时,不能占用农田,可将荒地荒山充分的利用起来。

  整改情况:一是南丰县在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结合土地合规性、养殖模式适配性和生态环保要求,将利用荒地荒山发展甲鱼养殖产业纳入规划重要内容,太和镇、桑田镇、付坊乡、莱溪乡等甲鱼产业重点发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已取得县政府批复,从源头上规范和保障了甲鱼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用地;二是加大了耕地保护政策宣传,通过设立展台进村入户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同时制作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176座,向全县公布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位置信息,增强群众不占用耕地、依法用地养殖甲鱼的自觉意识;三是南丰县签订了2025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同时也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丰县建设项目施工动土前先行报备审查机制》,对挖塘养殖甲鱼和建设养殖设施等,严格落实动土前先行报批,设立举报电话,严防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养殖甲鱼行为。

  33)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各县(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坚决抓好整改,提升闲置土地利用率,共同守牢耕地红线。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逐级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带图斑、带位置分解至县(区)、乡(镇)、村三级,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保护格局,以严格的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倒逼责任落地。按照《抚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设计(2021-2035年)》要求,抚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9.46万亩,依据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步数据,全市实际耕地保有量是442.37万亩,完成了耕地保护任务。二是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补齐短板。2025年7月14日,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补充耕地项目全过程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加强完善了我市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细则等制度规定;已完成2024年度备案的入库项目全覆盖复核,经省级抽查后均符合入库标准。三是强化督导调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对进度滞后县(区),通过召开专题推进会、下发通报、现场督办等方式靶向发力,破解处置堵点难点。省厅下达我市2025年度消化批而未用土地净下降面积不低于6375.49亩,截止2025年12月底,我市消化批而未用土地面积17370.17亩,扣除新增批而未用土地,净下降面积6386.23亩,已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消化周期降至3.1年。

  34)有些矿山修复做得不到位,基本属于废弃状态。要分类施策,对现有矿山重金属及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情况做检测,逐一修复,对没有重金属残留和大量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做好绿化修复;对含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要认真研究,科学治理。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7座矿山,抽查结果在局网站上公示。二是严格落实了《关于逐步加强矿业权出让登记的通知》(赣自然资规〔2024〕10号)文件精神,加强矿业权管理。2025年以来,全市未新出让矿业权。三是2025年8月27日,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抚州市涉危涉重矿山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聘请技术

  单位对39座持证和290座废弃矿山开展“拉网式”排查,采集样品694组,检出超标75组,核定较大隐患矿山7座、一般隐患矿山322座,全部纳入分级管控台账。2025年9月29日,形成了《全市涉危涉重矿山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并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为分类整治、科学修复提供相关依据。四是加强了持证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在采矿权变更、延续登记时,对生态修复情况做审核。五是组织并且开展矿山生态修复领域排查整治工作,已建立工作台账,共察觉缺陷5个,已完成整改1个,整改中4个,已督促相关县(区)局责令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4月16日下发了《抚州市2025年打击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联防共治专项行动的通知》、2025年10月20日下发了《关于全市开展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2025年11月26日下发了《关于逐步加强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的通知》 。二是2025年11月27日,在市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盗挖矿产资源行为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发动群众力量,广泛收集非法采矿线索。同时,层层压实摸排责任,开展摸排整治行动。三是指导各县(区)推进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工作。2025年全市已立案查处非法采矿案件9宗,收缴罚没款17.55万元。

  36)自然资源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有关制度规定,加大收缴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失职失责、放任不管的,要严肃处理;对整改不力的,该问责的问责,该调整的调整。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处置方案与清缴台账。逐宗建立出让金清缴台账,摸清每宗地块详细情况,实时更新清缴进展。市本级和临川分局已分别制定了针对性处置方案,明确有关整改要求。二是多措并举追缴欠款。市本级15宗欠缴地块,目前已完成清欠4宗、清收1.4275亿元(占欠缴总额的29.13%),剩余11宗正在持续推进,其中市数投集团3宗,欠缴金额1.2905亿元(占欠缴总额的26.3%),2025年10月以来我局建议其通过解除1宗面积61.15亩的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扣除保证金后退还其已交土地出让金0.337亿元,用于缴纳其余3宗商住用地欠缴的土地出让金,但由于市数投集团尚未明确回复,该方法最后未正式下文实行;温泉景区恒大足球小镇7宗,欠缴金额2.1105亿元(占欠缴总额的43%),因恒大问题属于全国性问题,根据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于2021年9月专门成立了恒大足球小镇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恒大项目后续处置,该7宗土地不仅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等复杂问题,并且涉法涉诉。2025年以来工作专班由市住建局及中级人民法院双牵头,我局根据专班统一安排,正在配合做好了欠费摸底等工作;温泉景区文创特色小镇1宗,欠缴金额0.0787亿元(占欠缴总额的1.6%),我局已于2025年4月21日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土地竞得人已书面向市政府提出协商收回方案,我局正在与市财政、商务、司法等部门和临川温泉景区管委会持续沟通中。临川区5宗欠缴地块,目前已解除成交1宗。其余4宗欠缴地块:1宗法院已强制执行(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1宗临川区政府于2026年3月26日下发了《关于解除黄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及收回土地有关事项的抄告》、2宗正在协商追缴方案。三是强化了部门联动。强化与财政、税务部门沟通协同,建立了土地出让成交前征求意见、成交后及时推送费源信息、征收情况及时反馈工作机制,2025年以来暂未出现新的欠缴情况。